州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办事指南(采购人适用)
一、事项名称
州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含年度委托代理协议签订)。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第十八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依法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申请条件
在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
四、收费标准
不收取。
五、办理机构
凉山政府采购中心
六、办理时间
网上办理:24小时均可办理。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 “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scsczt.cn/采购人系统入口
八、办理时限
采购人申报后1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电话
0834-2169776
十、办理流程
https://zfcg.scsczt.cn/help/cg/cg.html
十二、其他事项
1.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原则上只受理《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网址链接:http://ggzyjy.lsz.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93d5664e-3fe8-4e42-ba91-65324003c175&categoryNum=003002内采购项目。
2. 关于设置采购需求的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川公网安备51340102000257号